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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交警大队侦破9.19死亡事故

来源:大众网   作者:张宁   2017-09-27 15:15:00

肇事车辆

  大众网菏泽9月26日讯(见习记者 张宁)19日5时44分,单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事故致一人死亡,经办案民警综合分析研判,肇事车辆车牌号后三位数很有可能是“056”,根据这一线索,办案民警对嫌疑车辆进行排查,最终锁定目标,23日上午到肇事者迫于压力到单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自首。

  突发事故 办案民警迅速侦查

  据了解,9月19日5时44分,单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在单县南外环白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撞了一名行人后调头往东逃逸。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伤者已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经现场勘察和走访调查得知肇事车辆为一银灰色面包车,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沿单县南外环路自东向西行驶,撞了由路南向路北行走的行人后调头又往东返回。

  现场勘察完毕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单县中心医院了解伤者病情,伤者刘某某,头部、胸部多处损伤、骨折。后刘某某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情重大,办案民警立即将案情向事故科科长刘恩广和交警大队长陈培胜进行了汇报。陈培胜大队长听汇报后非常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其任组长、刘恩广任副组长,兵分三组,分别负责拷取事故现场周边监控;现场走访调查;分析论证现场散落物的特征、性质及出处,全面启动逃逸事故侦破预案。另外陈培胜大队长还专门将案情向县公安局郭建华政委进行了汇报,争取县公安局协助破案。

  锁定肇事车主 犯罪嫌疑人自首

  9月20日上午,陈培胜大队长召集各组汇报进展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肇事车辆应为一银灰色五菱牌小型面包车,肇事车辆车牌号后三位数很有可能是“056”,其余看不清晰。根据这一线索,陈大队长安排苏成坤副科长立即到车管所利用车辆管理数据库对嫌疑车辆进行排查。经排查比对,有21辆车有嫌疑,但是车牌号为鲁RPE056小型面包车嫌疑最大。经网上查询,该车车主魏某某,家住单县曹庄乡曹庄村中心街。

  刘科长立即安排办案民警奔赴曹庄乡对魏某某及亲属等社会关系逐一进行秘密调查得知魏某某确有一辆面包车,只是魏某某不在家。办案民警通过和其亲属座谈中发现,魏某某很可能就是肇事者。为督促魏某某尽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办案人员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魏某某的亲属做思想工作、动员魏某某投案自首。

  迫于强大的压力,其亲属于2017年09月22日下午将肇事车辆鲁RPE056小型面包车送至事故科,魏某某也于2017年09月23日上午到单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自首。到案后魏某某如实供述了事故发生经过,由于疲劳驾驶没有发现一早外出锻炼身体的过路行人刘某某,遂将其撞倒。事发后心里害怕,即驾车逃逸。

  历经四天四夜的连续作战,终于将9.19死亡逃逸事故告破,魏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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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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