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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污治理存职能交叉 菏泽六成环境信访非环保局职责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作者:郭 豪   2013-08-14 21:58:00

    大众网菏泽8月14日讯(记者 郭 豪) “镇上有一家小型养猪场,把周围环境弄得很差,希望环保局管一管。”今天上午,菏泽市环境保护局信访科接到这样一通电话,但信访群众却被告知这并非环保部门的职责。“据《畜牧法》规定,养猪500头以上造成的环境污染为环保局职责,而500头以下则归畜牧部门管。” 菏泽市环保局信访科科长林国强解释说,群众往往一提到环境污染就会想到环保局,实际上环境污染管理存在多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在菏泽市环保局接收到的信访案件中,就有六成并非其职责范围内。

    

    环境污染治理各有分工

    

    据介绍,环境污染管理部门是法律法规授权的有管理职能和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保局,和水利局、建设局、公安局、土管局、农业局、水产局、城市管理局等多家部门,具体的环境案件由谁来管理,就要看法律法规的规定。

    

    例如生活垃圾造成的河流污染,应归水利部门管;建筑扬尘、老城区内的下水管道等问题,归城建部门管;商业经营使用冷却塔、空调、水泵、风机等噪声设备,及文化娱乐活动造成的环境噪声污染,归城管部门管;而汽车尾气,则归交警部门管。

    

    工业企业造成的污染归环保局管理

     

    “环保局只对工业企业造成的水、大气、三小等污染有权管理,信访科接到群众反映工业企业污染情况后,在网络信息平台登记,由领导批示后,各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7天内给群众反馈处理信息。”林国强说。

    

如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在环保局职责范围内,信访科工作人员会向来电群众解释缘由,并将知晓的其他部门电话告知。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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