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刘嵩岳
今年8月12日,正值星期天,山东省单县法院蔡堂法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实际情况,开庭审理了两起离婚案件。
李某诉王某离婚一案,王某表示,其在某公司打工,系技术员,处于关键岗位,请假难以得到公司批准。蔡堂法庭及时与原告李某沟通,确定于8月12日开庭审理。到了8月12日上午,原、被告准时到庭,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法庭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来帮他们处理离婚事宜,他们均能冷静对待离婚一事,绝不会胡搅蛮缠。经法庭调解,双方就离婚事宜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该案当天审结。
周某诉刘某离婚一案,因原、被告女儿、儿子均已满10周岁,抚养问题依法应征求其子女意见。原告周某表示,两个孩子均在外地上学,请求安排在暑假开庭。根据双方的行程安排,法庭决定将开庭时间定在8月12日。该日下午,原告周某带着两个孩子来到法庭,孩子对父母离婚一事也有了心理准备,能够客观认识此事,庭审得以顺利进行,并最终调解结案。
通过对这两起案件的审理,蔡堂法庭认为,其实,做到司法为民并不难,多听听当事人的诉求,多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想一想,把庭审时间定在当事人方便时,牺牲了自己一点休息时间,换来的就是当事人对法律的信任和感激!(朱杰)(当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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