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报

山东2014质量行动发布红黑榜 质量问题先行赔偿

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   作者:解鹏   2014-07-09 11:09:00

  我省近日出台《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提出加快质量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并探索建立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实施质量问题先行赔偿、质量责任保险等制度。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报道,这一制度的基础是企业向第三方缴纳一定数量的质量保证金,如果消费者对企业的产品质量不满意,可向第三方提出,第三方会组织专家进行勘查和甄别,如果确认是产品质量有问题,会立即要求相关企业解决。如果企业并无行动,第三方将动用“质保金”,先行赔付给消费者。上海等地已试水质量问题先行赔偿制度。

  此外,我省将加强进口食品农产品监管,实行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生产企业注册,探索进口注册的“前置监管”措施与口岸查验手段的结合应用。为了应对大气污染,我省提出要以治理雾霾为重点,对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严格企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

  原标题:山东2014质量行动 买到问题产品有望先行获赔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银萍

相关新闻

单县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