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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跑酷致残小伙两审败诉 法律援助索回20余万赔偿

来源:大众网   作者:苏龙生   2016-11-17 13:05:00

邢某入院治疗,后被鉴定为一级伤残,需要终身护理

  大众网菏泽11月17日讯(记者 苏龙生)卧床4年之后,单县小伙邢某的健康权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2012年,邢某在徐某开办的“跑酷”俱乐部训练时意外受伤,邢某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生活彻底改变。经历一审、二审败诉之后,在菏泽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山东两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德清帮助下,邢某最终获赔20余万元。

  教练不在场发生意外,邢某被鉴定为一级伤残

  “跑酷”作为一项极限运动,各种翻转腾挪在外人看来十分潇洒。4年前,当时14岁的单县小伙邢某正值年少气盛,疯狂迷上 “跑酷”。但训练期间发生的一场意外,彻底改变了邢某一生。

  2012年7月10日,邢某在缴纳260元培训费后,参加了徐某举办的“跑酷”俱乐部,教练为徐某聘请的北京教练肖某。同年10月,肖某返京,邢某通过QQ群与教练联系后,到俱乐部进行日常训练。

  11月17日,邢某自行到俱乐部场地训练。在没有教练和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邢某做空翻动作时摔伤头颈部,当即被送到单县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进行颈前路颈5椎体次全切除+钛笼植骨融合内固定术。

  邢某经29天治疗之后,于2012年12月16日出院,期间花费医疗费用10万余元。邢某出院当日病情恶化,再度接受入院治疗,于2013年1月7日出院,期间花费5.7万余元。

  2014年5月27日,邢某于单县中心医院申请司法鉴定,被鉴定为一级伤残,自损伤之日起,需要一人终身护理。2014年5月5日,邢某向单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二审均败诉,父子两人陷入困境

  邢某父母离异,出院之后,邢某生活无法自理。在此情况之下,常年在安徽务工的父亲邢华峰(化名)回家担任全职护理,两人断了生活来源。2014年5月5日,邢某向单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各项赔偿10万元,后将索赔金额提高至100万元。

  单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邢某于2012年暑假开始在徐某开办“跑酷”俱乐部进行训练,报名表中已明确告知训练危险性,并说明如训练中发生意外,责任需自负。邢某在没有教练和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私自做高难度动作,对造成的后果应该负有相应责任。

  此外,单县人民法院认为,邢某报名表署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该时间段教练肖某并未在单县,邢某未能提供证据表明其受伤是在教练授意下所做的训练,也无法证明是在徐某办培训班期间所伤,徐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驳回邢某的上诉。

  邢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了邢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法律援助解难题,索回赔偿20余万元

  2016年1月13日,邢某在其父亲的帮助下,坐着轮椅来到菏泽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经审查,邢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安排山东两仪律师事务所的张德清律师办理此案。

  张德清接手之后,对一审、二审卷宗进行仔细梳理。张德清注意到,两次败诉的主要原因是邢某受伤时间为2012年11月,而法院认定教练肖某10月回京之后,徐某开办的跑酷培训班就已结束。故在邢某受伤之时,徐某的跑酷培训班是否结束,就成为此案的关键事实。

  经过与邢某交流,张德清得知徐某在百度贴吧中曾有招生记录。张德清仔细查阅相关记录,发现有网友曾提问“我也想去,寒假能学不”,徐某在2012年11月13日以“A8大臣”为名,回复“寒假班也有,现在也在练呢,可以加为QQ”等内容。张德清立即让邢某去公证处将上述网页贴吧进行证据保全。

  随后,张德清向法庭申请调取徐某QQ聊天记录。同年3月8日,该案在菏泽市中级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因为庭前的充分准备,张德清根据提交的新证据,提出了自己的代理意见,取得了非常好的庭审效果,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基本上获得法院的支持。

  近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徐某赔偿邢某各项损失共计24380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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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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