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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光伏扶贫”带来“阳光财富”

来源:菏泽日报   作者:   2016-04-05 17:37:00

  “俺家的屋顶电站,40天发电量大约400千瓦时左右,1千瓦时能卖近1块钱,就是400块钱收入。”单县高老家乡董老家村村民董纪栓自从家里安装了屋顶电站,就有了来自“阳光”的收入,这让他既欣慰又惊奇。

  一同安装屋顶电站的还有村民安克兰。他告诉笔者,自家的电站6年就可收回安装费,一个光伏电站使用寿命是25年,余下的19年中有了稳定收入。

  单县是“山东省太阳能应用示范县”,光伏产业方兴未艾。今年,该县按照产业扶贫规划,落实光伏发电新政,以扶贫资金为依托、企业垫资及银行小额贷款为支撑,采取全额上网模式,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家庭、村社为单位分别建设总装机容量2.5KW和40KW的发电站。目前,该县在高老家乡选取了11个示范村社为试点,每一个村社40KW的总装机容量安装分布式电站,董老家村、高楼村、董花园村、刘庄集村已完成各40KW的电站安装,总装机容量2.5KW的电站的家庭并网运行后,天均发电量10度以上。“政策、科技、阳光在贫困家庭叠加成了收入来源,是精准扶贫、产业扶贫的好项目。”高老家乡扶贫工作负责人孙显存说。

  “光伏脱贫”的依据是什么?

  山东宇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人李勇说,以装机容量40KW的电站为例,投资成本30万元,年均发电量可达61320度,使用寿命25年,发电补贴0.98元/度,补贴年限20年。一年可收入6万元,20年则为1200万元;以装机容量2.5KW的家庭电站为例,投资成本18750元,年均发电量可达3832度,使用寿命25年,发电补贴0.98元/度,补贴年限20年,一年收入3755元,20年则为7.5万元。“发电站采取全额上网模式,补贴期满,无需使用传统式用电缴费。”李勇强调说。

  单县在莱河镇推广“光伏社区”建设,最终实现“光伏小镇”建设目标,利用扶贫资金建55千瓦光伏电站,以收益分红的形式保障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收入,由过去的“输血扶贫”变为“造血扶贫”。并网以后预计每年收益8万元,25年收益可达200万元,将收益合理分配到贫困群众手中,实现增收脱贫。

  据了解,“光伏扶贫”项目实施和示范推广不仅实现了扶贫到村、精准到户,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山东宇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产品优先使用、市场推广、成本控制等方面优势明显,为单县推动光伏产业精准扶贫攻坚打下很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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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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