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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一网友乘车被"倒客" 涉事车被罚2000元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作者:张鹏   2014-08-21 19:48:00

  大众网菏泽8月21日讯(记者 张鹏)8月19日,大众网友“农村中年”发帖反映,他在济宁回单县的途中,被乘坐的济宁客车中途“倒客”且多收车费,后来被迫在济宁金乡滞留了一个小时才坐上回家的车。济宁市金乡县交通运输局客运出租管理所接到该网友投诉后,对涉事车辆做出停运处罚,收缴其道路运输证、线路牌和当事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并处以2000元罚款。网友“农村中年”对此表示满意。

  乘车时被“倒客”且多收车费 夜间滞留一小时

  8月19日,大众网友“农村中年”在大众网菏泽论坛发帖《济宁金乡汽车站鲁H85913的车主你是在抢劫吗》(http://bbs.dzwww.com/thread-45149945-1-1.html)反映,济宁客车驾驶员多收车费,导致他被迫在济宁金乡滞留一个多小时。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事情发生在8月18日,网友“农村中年”在济宁火车站附近坐上车牌为鲁H85913的客车,上车时商议好车费30元,分济宁到金乡20元和金乡到单县10元两次交清。到金乡后,客车驾驶员郝某某和申某却向该网友索要20元车费,比原来商定的多了10元。

  单县网友对此表示不能接受,在与驾驶员理论无果后,20时40分,网友被迫在金乡下车。该网友称,在下车后,鲁H85913司机阻挠其乘坐济南至商丘的客车,导致他滞留金乡一个小时,直到夜间21时40分才坐上回家的客车。

  金乡县交通局回应:涉事司机已被罚2000元

  事发后,单县网友将此事投诉到济宁市交通运输管理处。8月20日,金乡县交通运输局客运出租管理所接到投诉来访转办单,与单县网友沟通了解情况,经调查发现情况属实。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今天上午,金乡县交通运输局客运出租管理所已对涉事的鲁H85913进行了停运,收缴其道路运输证、线路牌和当事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

  同时,因车辆存在城区内站外上下客、倒客两项违规行为,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对鲁H85913处罚款2000元,并责令郝某某、申某向乘客赔礼道歉。

  事后,金乡县交通运输局客运出租管理所以“金乡交通客运”为名,在大众社区菏泽论坛发帖进行了处理结果回复。

  对于处理结果,单县网友“农村中年”表示满意。

  附:关于乘客投诉鲁H85913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2014年8月20日,我单位接到了济宁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签发的投诉来访转办单,与此同时在大众网各市论坛也看到了网友的反映材料,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对鲁H85913进行了停运,收缴其道路运输证、线路牌和当事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责令其接受调查,通过调查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公布如下:

  经查,鲁H85913隶属济宁交运集团一分公司,运营线路为司马至济宁,为承包经营的班线客车。2014年8月18日晚7点30分左右,该车从济宁返回金乡途中,在济宁火车站以每人10元的价格承运了当地社会人员招揽的31名乘客(济宁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员实收乘客20元),其中到金乡的25人,到单县的6人。到金乡老收费站后,鲁H85913驾驶员郝某某联系到商丘至济南过路班车,将到单县的6人倒客至该车送往单县,商丘至济南班车每人收费20元。1名乘客对高票价产生异议,和驾驶员郝某某、随车人员申某(女)发生争执。

  通过调查发现,鲁H85913存在城区内站外上下客、倒客两项违规行为,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对鲁H85913处罚款2000元,并责令郝某某、申某向乘客赔礼道歉;我单位已将乘客投诉反映的情况及鲁H85913违规情况通报至该车所属公司,要求济宁交运集团一分公司进一步加强驾乘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责令该公司对车辆及相关人员作出进一步的处理。

   金乡县交通运输局客运出租管理所

  2014年8月21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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